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12-039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2年8月14日、2012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15:00至2012年8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405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近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59,598,78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6310%。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67,747,0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67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7人,代表股份291,851,6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53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徐蓓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7,007,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20%;反对票414,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5%;弃权票12,176,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75%。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审议
(1)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1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796%;反对票421,7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7%;弃权票12,263,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7%。
(2)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15,3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797%;反对票419,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6%;弃权票12,264,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7%。
(3)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和品种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2%;反对票418,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6%;弃权票12,245,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3%。
(4)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3,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1%;反对票418,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6%;弃权票12,247,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3%。
(5)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43,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4%;反对票40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票12,245,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3%。
(6)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2%;反对票40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票12,254,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5%。
(7)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3,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1%;反对票40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票12,256,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5%。
(8)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场所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2%;反对票40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票12,254,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5%。
(9)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2%;反对票40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票12,254,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5%。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93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02%;反对票409,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3%;弃权票12,254,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095%。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946,595,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716%;反对票411,2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4%;弃权票12,592,4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18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徐蓓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