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2-017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0日上午9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9楼九华厅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2,626,51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21%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62,626,51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 162,626,51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王剑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