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副董事长王为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为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报告载明,王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均无意见分歧。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王为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务也同时终止。王为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本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董事。
感谢王为民先生担任副董事长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31日,本公司监事会接到监事会主席韩长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韩长林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报告载明,韩长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监事会均无意见分歧。
由于韩长林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韩长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本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监事。
感谢韩长林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31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冶集团提名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国文清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单忠立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中冶集团的上述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事宜作提案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
国文清先生
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国中冶职工代表董事、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中冶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国先生从1994年起历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兼党委书记、河北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北省港航管理局局长。2002年至2008年期间任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中冶党委副书记,2009年4月至2012年8月任中冶集团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中冶集团党委副书记,2012年8月至今任中国中冶党委书记、中冶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国先生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清华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高级工程师。
单忠立先生
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中冶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单先生从1987年起历任铁道部北京二七机床厂见习生、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北京市机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1995年至2010年期间任中央纪委离休干部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副处级检查员、监察员,企业指导处副处长、三处处长、一处处长。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监审部部长、党组纪检组副组长、党组巡视办主任,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单先生先后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机械制造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和同济大学函授与继续教育学院建筑管理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是工程师。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第二期
短期融资券兑付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发行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1中冶CP02,代码:1181387),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366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5.78%,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公司已于到期兑付日2012年8月31日兑付上述中国中冶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31.734亿元。
本次短期融资券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