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2-02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下午13:3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118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8011878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011878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011878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15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刊载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9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