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68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公告编号:2012-29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声明
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百利电气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原审议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于2012年7月28日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连续性,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方案有效期,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以及相关规定对原审议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有)。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
百利电气拟发行股份总计不超过10,073万股(含本数)。不超过10名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百利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9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百利电气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9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百利电气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为:2009年,派发股票股利63,360,000股;2010年,未进行利润分配;2011年,派发现金股利8,743,680.00元(含税),派发股票股利76,032,000股。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制定了《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不断回报广大股东。
修改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如下: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基本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经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应依法对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表决;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2、公司当年盈利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公司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程序: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要求,公司经过详细论证后,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董事会就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释义
除非本预案另有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1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百利电气 | 指 |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 | 天津市国资委 | 指 |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 | 百利机电集团 | 指 | 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液压集团 | 指 |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5 | 百利有限 | 指 | 天津市百利电气有限公司 |
6 | 泵业集团 | 指 | 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7 | 赣州特精 | 指 | 赣州特精钨钼业有限公司 |
8 | 赣州百利 | 指 | 赣州百利(天津)钨钼有限公司 |
9 | 百利纽泰克 | 指 | 天津市百利纽泰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0 | 百利高压 | 指 | 天津市百利高压电气有限公司 |
11 | 北京云电 | 指 | 北京云电英纳超导电缆有限公司 |
12 | 天津电力 | 指 | 天津市电力公司 |
13 | 百利云电 | 指 | 天津百利云电超导限流器有限公司(暂定名) |
14 | 中同华 | 指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5 |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百利电气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16 | 本预案 | 指 | 百利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17 | 定价基准日 | 指 | 百利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
18 | 发行底价 | 指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92元/股 |
19 | 智能电网 | 指 | 在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环节应用大量的新技术,最终实现电能的优化配置、以及节能减排的新一代电网 |
20 | 超导限流器 | 指 | 利用一些超导材料的超导态-正常态转变特性及一些辅助部件,在线路发生故障时产生一个适当的阻抗来实现限流的设备 |
21 | GIS | 指 |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 |
22 | VW60 | 指 | VW60智能型万能式断路器 |
23 | 电子式互感器 | 指 | 传统电磁式互感器的换代产品,可以同时测量一次电流和电压(也可以单独测量电流或电压),用光纤以太网向其他二次设备输出数据 |
24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25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6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BENEFO TEJING ELECTRIC CO.,LTD.
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3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上市时间:2001年06月15日
注册资本:456,192,000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第一座6D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
邮政编码:300385
电话号码:022-23979181
传真号码:022-83963876
电子信箱:BENEFO600468@126.COM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行业及政策背景
(1)我国“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将带动电气设备需求增长
智能电网是一个完整的信息架构和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对电力客户、电力资产、电力运营的持续监视,利用“随需应变”的信息提高电网公司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电网可靠性和服务水平。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能源战略部署,推动我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国家电网公司在“2009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上提出了名为“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我国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在三个阶段里总投资预计将超过4万亿元。2009年至2010年为规划试点阶段,重点开展“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工作,制定技术和管理标准,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设备研制,及各环节试点工作;2011年至2015年为全面建设阶段,加快特高压电网和城乡配电网建设,初步形成智能电网运行控制和互动服务体系,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2016年至2020年为引领提升阶段,全面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随着我国“坚强智能电网”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将有效拉动智能电网相关电气设备的需求增长。
(2)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将成为国家发展重点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电能的需求量日益增长,电网的容量越来越大,供电密度越来越高,电网向超大规模方向发展,对供电质量和电网的稳定可靠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世界各国均发生过因电网稳定性破坏而导致的大停电事故。1996年美国西部两次大停电,使得美国将大停电事故提高到“危及美国国家安全”的地步;2003年8月15日,美国和加拿大东部联合电网发生了大停电事故,日损失高达300亿美元。
超导电力技术可以克服常规电力技术固有的缺陷,并将带来电力工业的重大变革。超导电力技术主要包括超导储能系统、超导限流器、超导电缆、超导变压器、超导电机和基于超导技术和现代电力电子技术及控制技术而产生的灵活功率变换和调节技术,其应用可大大提高电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改善供电品质,并提高电网输电能力、降低网络损耗,从而提升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国电力工业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超导技术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在新材料产业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超导材料。2011年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的《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高温超导技术。
(3)超导限流器是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设备,是21世纪具有经济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产品之一
智能电网的稳定性是智能电网建设的重中之重,超导限流器可以有效提高智能电网的暂态稳定性。提高暂态稳定性需要控制电网的短路电流,现有方法的费用均非常高,且容易导致电力系统运行的不稳定;超导限流器是近年发展起来的限制短路电流的新技术装备。
正是由于超导限流器的重要作用和高科技特性,各个国家和地方政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美国和日本都将超导限流器视为21世纪具有经济战略意义高新技术产品之一。2010年5月上海市发布了《上海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报告中明确指出超导限流器是上海市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的重点。
从国内两家电网公司的智能电网发展策略中可以看出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是智能电网的基础,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成为智能电网发展的亮点。在两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发展路线图中,明确提出要发展超导技术和超导产品。
目前在高温超导产品中,应用于电力系统的主要有超导电缆、超导限流器、超导变压器、超导储能装置、超导电机等。在现阶段,超导限流器是所有高温超导产品中技术最成熟、应用前景最好、产业化条件最完备的产品。
超导限流器与现在电网中使用的其他类型的故障限流器相比,从根本上有效限制故障短路电流、降低电力系统损耗、提高电力系统输送能力、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改善电力系统动态特性、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安全性、降低电网的占地面积和电网的造价及电网的改造成本,并使超大规模电网的实现成为可能。基于以上优势,超导限流器已经成为智能电网的首选。
(4)我国经济转型利好稀有金属深加工业
钨、钼等稀有金属制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主要包括装备制造、机械加工、冶金矿山、军工和电子通讯行业等。
我国经济转型将为稀有金属深加工业带来利好。随着工业金属疲弱和加工费下行,国内传统金属冶炼和初加工的优势正在逐步消失,发展稀有金属深加工是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在经济转型期,消费升级、进口替代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将是推动我国稀有金属深加工业发展的三大引擎。随着装备制造、机械加工、冶金矿山、军工和电子通讯行业等的快速发展,钨、钼等稀有金属加工将成为深加工产业中发展较快的板块。
(5)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利好公司发展
随着滨海新区千万吨炼油、空客A320大飞机、新一代运载火箭、300万吨造船等大项目陆续落户,“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总投资将达到1.5万亿元,并将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000亿元左右。天津“十二五”规划中将装备制造业列为重点发展支柱产业,以大型、成套、智能为方向,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装备、石化装备、造修船、大型工程机械、风电成套、水电成套、核电成套、超高压输变电成套、港口机械、农业机械装备等十大成套装备,建设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引领,以临港装备制造聚集区为龙头的国家级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公司作为滨海新区经济圈内的唯一从事电气设备生产的上市公司,拥有从中高压开关设备、中低压电气元件、高压互感器和干式变压器等产品构成的完整的电气设备产业链。天津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为百利电气的产品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通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百利电气的产品线将更加丰富,同时也将更好的满足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的需要。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背景
(1)公司实际控制人始终坚定不移的支持公司的发展
公司实际控制人百利机电集团是天津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是环渤海地区机械装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是天津和全国机械装备制造业重要基地之一。公司是百利机电集团旗下唯一一家上市公司,一直以来百利机电集团对公司的发展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特别是超导限流器项目的操作实施中,百利机电集团对本公司一贯的大力支持将得到进一步体现。
(2)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为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百利电气的低压电气产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并且近年来公司已经涉足高压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在高压及低压电器产品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将有利于公司从事智能电网相关设备的研发与生产。
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2,000万元在江西赣州设立赣州百利公司,用于扩大公司的稀有金属加工能力,赣州百利建成后将对赣州特精进行吸收合并。目前,赣州百利已完成新厂区选址并具备施工条件,公司已经具备扩大稀有金属深加工能力的条件。
(3)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公司未来将重点发展高附加值机械设备、智能电网相关设备、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和稀有金属深加工业务。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公司近年来进行了收购赣州特精48.324%的股权、收购泵业集团58.74%的股权、收购百利纽泰克33.58%的股权等多项资本操作及业务整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既往政策的延续,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在智能电网相关设备、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和稀有金属加工领域的话语权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实现公司战略,推动业务升级,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中的电气设备和钨钼制品业务均面临着严峻的市场压力。电气设备方面,公司现有低压产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销售收入上行面临较大压力。钨钼制品方面,由于公司深加工技术和配套设施有待优化,产品附加值较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提升公司在电气设备和钨钼制品领域的竞争力。电气设备方面,公司将进行智能电网相关设备的研发与生产,在募投项目完成后,尤其是超导限流器项目实现产业化后,公司电气设备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钨钼制品方面,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在现有钨钼业务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升级,使公司进入附加值较高的稀有金属深加工领域。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奠定公司在智能电网和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领域的领先地位
在我国大力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背景下,超导限流器等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本次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获得国内领先的超导限流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为公司在智能电网和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领域的发展奠定领先优势,同时通过配套实施高温超导线材项目、超导技术研究中心项目、GIS项目、电子式互感器项目、VW60项目,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智能电网和高温超导技术及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10名特定对象。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原则确定,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暂不确定。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9月1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0.9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市场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0,073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发行底价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及股份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现金总额在扣除本次全部发行费用后拟不超过110,00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
一 | 高温超导相关项目 | 62,050 | 50,000 |
1 | 超导限流器项目(注) | 40,000 | 30,000 |
3 | 高温超导线材项目 | 16,000 | 14,000 |
2 | 超导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6,050 | 6,000 |
二 | 智能电网相关项目 | 47,500 | 40,000 |
1 | GIS项目 | 22,000 | 20,000 |
2 | 电子式互感器项目 | 12,000 | 10,000 |
3 | VW60项目 | 13,500 | 10,000 |
三 | 稀有金属深加工项目 | 40,000 | 20,000 |
合计 | 149,550 | 110,000 |
注:超导限流器项目将由公司与北京云电共同出资设立并由公司控股的百利云电实施,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北京云电以其拥有的超导限流器相关技术出资,具体合资协议已经于2011年6月15日经双方签署确认,公司关于设立百利云电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多于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多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百利机电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2.5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调整后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尚需履行以下审批或核准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为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发行费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 |
一 | 高温超导相关项目 | 62,050 | 50,000 |
1 | 超导限流器项目(注) | 40,000 | 30,000 |
3 | 高温超导线材项目 | 16,000 | 14,000 |
2 | 超导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6,050 | 6,000 |
二 | 智能电网相关项目 | 47,500 | 40,000 |
1 | GIS项目 | 22,000 | 20,000 |
2 | 电子式互感器项目 | 12,000 | 10,000 |
3 | VW60项目 | 13,500 | 10,000 |
三 | 稀有金属深加工项目 | 40,000 | 20,000 |
合计 | 149,550 | 110,000 |
(下转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