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2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30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12年9月25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2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30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2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总投资额由21677万元调减至13683万元。
●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由52058万元调减至41358万元。
●OTC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6303万元,并调整至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7.3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元,募集资金总额549,83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33,090,648元。募集资金用于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OTC项目)及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液体项目)。
2、由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309万元,与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金额55000万元,相差1691万元。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计划将差额在OTC项目中调减,液体项目不变。调整后,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截止2012年7月31日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 | 21,677 | 21,677 | 19,986 | 9,113 |
2 | 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 52,058 | 33,323 | 33,323 | 30,296 |
合计 | 73,735 | 55,000 | 53,309 | 39,409 |
二、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概况
1、OTC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1677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19986万元。本次计划总投资额调减799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6303万元。调整后总投资1368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3683万元。
2、液体项目:原计划总投资52058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33323万元。本次计划总投资额调减107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增6303万元(即:将OTC制剂生产线项目调减的6303万元调整至本项目使用)。调整后总投资413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9626万元。
综上,本次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数为630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5%。
三、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原因
1、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
本项目一期改造的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已于2011年7月完成,经设备安装调试及固定资产交付等阶段,于2012年4月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项目达产后可形成新增50亿片的片剂产能。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并结合现有片剂产品的市场拓展情况及新产品推广计划,OTC项目一期扩建完成后,公司的现有产能已能充分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期的需求。如果继续投入资金进行片剂产能的扩产,将会导致产能及资源的浪费,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暂停OTC生产线改造的后续建设投入计划,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另一募投项目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未来,公司将根据片剂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片剂产能的扩产安排,并以自有资金进行相应投入。
2、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为降低建设投资,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原计划将初元口服液生产线及参灵草口服液生产线分线分车间建设,现调整建设方案后可以合并为一个车间建设,并成功实现了初元口服液与参灵草口服液共享部分生产线,有效合理的节约了建设投入,使项目总投资金额减少。
四、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
1、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
调整前:项目总投资额为21677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19,986万元;达产后可形成每年新增80亿片的片剂产能。项目预计于201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为1368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3683万元;达产后可形成每年新增50亿片的片剂产能。项目一期的主体工程已于2011年7月基本建设完成,经设备调试与安装、固定资产交付后,于201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调整前:项目总投资额520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3323万元,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500万瓶的液体制剂产能。项目预计于201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413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9626万元,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500万瓶的液体制剂产能。2012年6月,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设完成,目前处于设备安装与调试阶段,预计于2012年10月竣工验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推迟的原因如下:(1)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推迟;(2)液体项目生产线为无人化、全自动的液体生产线,需较长的设备调试及生产线测试准备时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需要而作出,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3、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无异议。
江中药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事项已经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3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12年9月25日上午9:30召集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内容
1、 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2012年9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9月24日9:00—16:30(双休日除外)。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2532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题 | 表决情况 |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如果委托人对议案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