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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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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2-3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500,580股,占总股本0.218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流通股股本213,622,600股为基数,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共计安排对价68,359,232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12月28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蒋荣英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张志
    3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
    4李友亮
    5胡汉文
    6江苏悦达黄海手扶拖拉机有限公司
    7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资产经营公司
    8扬州市工程机械仪器厂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500,580股,占总股本0.2182%。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蒋荣英29,51229,5120.00290.00290.00140
    2张志59,02459,0240.00570.00570.00290
    3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59,02459,0240.00570.00570.00290
    4李友亮103,292103,2920.01000.01000.00500
    5胡汉文118,048118,0480.01150.01140.00570
    6江苏悦达黄海手扶拖拉机有限公司295,120295,1200.02870.02850.01430
    7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资产经营公司295,120295,1200.02870.02850.01430
    8扬州市工程机械仪器厂590,240590,2400.05740.05710.02860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51,2002,951,2000.28680.28550.14310
    合计4,500,5804,500,5800.43740.43530.2182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28,903,08149.8800-4,500,5801,024,402,50149.6618
    高管锁定股36,8330.0018 0 36,8330.001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419,8760.0204-309,876110,0000.0053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329,223,54815.9604-4,190,704325,032,84415.7572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699,222,82433.8975 0699,222,82433.897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33,855,07350.12004,500,5801,038,355,65350.3382
    其中未托管股数00.00004,500,58000.0000
    三、总股本2,062,758,154100.0000 02,062,758,154100.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1蒋荣英18,5900.00340029,5120.0014注1
    2张志37,1800.00680059,0240.0029注2
    3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37,1800.00680059,0240.0029注3
    4李友亮65,0650.011900103,2920.0050注4
    5胡汉文74,3600.013600118,0480.0057注5
    6江苏悦达黄海手扶拖拉机有限公司185,9000.034100295,1200.0143注6
    7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资产经营公司185,9000.034100295,1200.0143注7
    8扬州市工程机械仪器厂371,8000.068200590,2400.0286注8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59,0000.3410002,951,2000.1431注9
     合计2,834,9750.5199004,500,5800.2182 

    注1:铜山县侯集农机机械维修队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18,590股,后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蒋荣英。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37,18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7,668股后,股份数量变为29,512股。

    注2:江苏宝应县郭桥文教部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37,180股,后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张志。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74,36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15,336股后,股份数量变为59,024股。

    注3:湖南城建物资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74,360股,后将其中的37,180股转让给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所持股份数量变为74,36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15,336股后,股份数量变为59,024股。

    注4:仪征市康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65,065股,后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李友亮。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130,13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26,838股后,股份数量变为103,292股。

    注5:南京宁机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74,360股,后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胡汉文。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130,13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30,672股后,股份数量变为118,048股。

    注6:盐城拖拉机厂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185,900股,后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江苏悦达黄海手扶拖拉机有限公司。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371,80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76,680股后,股份数量变为295,120股。

    注7:无锡市太湖化工机械厂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185,900股,后将该部分股份全部转让给无锡市北塘区黄巷资产经营公司。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371,80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76,680股后,股份数量变为295,120股。

    注8:扬州市工程机械仪器厂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371,800股。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743,60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153,360股后,股份数量变为590,240股。

    注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数量为1,859,000股。2011年3月16日,徐工机械实施每10股送10股派1.20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部分股份数量变为3,718,000股。2012年8月6日,偿还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徐工机械股权分置改革时代垫股份766,800股后,股份数量变为2,951,200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家)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8年1月3日11793,355,53417.13
    22008年2月1日161,537,0370.28
    32008年12月4日232,383,9860.4372
    42009年1月8日154,508,76210
    52010年1月26日15741,9100.0855
    62011年6月18日8531,2180.0258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人就徐工机械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2012年8月31日(核查意见书出具日):

    (一)未发现该股东发生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二)该股东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该股东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符合规定。

    因此,保荐人认为徐工机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有的4,500,58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2年9月4日起具备上市流通的资格。

    保荐人将督促徐工机械提醒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至上市流通日期间继续遵守有关法规。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的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一)没有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达到5%及以上。

    (二)如果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的内容包括出售的数量、出售的时间、出售的价格区间及减持的原因等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