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2-02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
2、召开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40,97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5,032,880股的30.314%。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0,970,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140,970,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798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140,970,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5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年。
表决结果:赞成140,970,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2年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税前):董事长62万元;副董事长50万元;执行董事37万元;独立董事4.2万元。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管职务时,薪酬不兼得,适用其中较高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赞成140,970,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2年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标准为(税前):监事会主席50万元;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除外)、职工监事岗位津贴1.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40,970,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侯育颉、唐胜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