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特别报道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数据
  • A8:研究·数据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获配东北证券 (000686)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 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渠道的公告
  • 浙江嘉瑞联合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  
    2012年9月4日   按日期查找
    A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A36版: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获配东北证券 (000686)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渠道的公告
    浙江嘉瑞联合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2060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3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2年8月2日

    至 2012年8月29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2年8月3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4,46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384,767,337.3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523,207.02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384,767,337.36
    利息结转的份额1,523,207.02
    合计2,386,290,544.3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2年9月3日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对账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