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3日下午14:00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赵士谦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352,177,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351,91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60,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3、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352,054,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反对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352,054,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反对10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1%;弃权1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玉栓、刘文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