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12-019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股份9,9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4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96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修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6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调整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6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