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2-01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4日上午9:30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东6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5,94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纪向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65,941,55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1)总的表决情况:
董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表决权 | 获得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纪向群 | 465,941,551 | 100% |
高剑平 | 465,941,551 | 100% |
孔丽 | 465,941,551 | 100% |
徐明 | 465,941,551 | 100% |
王平 | 465,941,551 | 100% |
缪凯 | 465,941,551 | 100% |
朱立教 | 465,941,551 | 100% |
李圣学 | 465,941,551 | 100% |
王则斌 | 465,941,551 | 100%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纪向群先生、高剑平先生、孔丽女士、徐明先生、王平先生、缪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朱立教女士、李圣学先生、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当选的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12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总的表决情况:
监事候选人姓名 | 获得表决权 | 获得表决权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吴友明 | 465,941,551 | 100% |
孙平 | 465,941,551 | 100% |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选举吴友明先生、孙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沈明康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当选的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12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4、《关于为子公司徐州商旅设备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65,941,55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5、《关于下属子公司新创建设转让外企生活服务区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959,574股;反对票106,96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3%。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8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郎一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