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49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3,7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9月9日(星期日),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并于2011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
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其中首发前发行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李五令承诺:自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张泉、魏罡、曾建宝、刘才庆、蔡坤平、赵军定、高兰洲、陈海洲、方敏、屠根林、庄文胜和天津雷石信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剑寒、李五令、张泉、曾建宝、魏罡、高兰洲、刘才庆同时承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5、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9月9日(星期日),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33,7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2人,其中1名为法人股东,其他11人为自然人股东。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股) |
1 | 张泉 | 16,096,000 | 16,096,000 |
2 | 魏罡 | 2,214,000 | 2,214,000 |
3 | 曾建宝 | 1,800,000 | 1,800,000 |
4 | 刘才庆 | 1,800,000 | 1,800,000 |
5 | 蔡坤平 | 1,098,000 | 1,098,000 |
6 | 赵军定 | 1,098,000 | 1,098,000 |
7 | 高兰洲 | 972,000 | 972,000 |
8 | 陈海洲 | 972,000 | 972,000 |
9 | 方敏 | 972,000 | 972,000 |
10 | 屠根林 | 900,000 | 900,000 |
11 | 庄文胜 | 450,000 | 450,000 |
12 | 天津雷石信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60,000 | 5,360,000 |
合 计 | 33,732,000 | 33,732,000 |
注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邹剑寒、李五令、张泉、曾建宝、魏罡、高兰洲、刘才庆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25%。
注2: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泉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16,096,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注2: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魏罡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1,333,334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蒙发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做出的限售承诺;
2、蒙发利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蒙发利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蒙发利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