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2-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2-02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获得济南市1宗土地使用权
2011年8月1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决议如下: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投资公司”)参与竞拍、投资建设长清大学城园博园周边地块等项目。
为满足上述项目启动和开发需要, 会议同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济南投资公司分期提供相应借款。
鉴于,《关于向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决议内容涉及土地竞拍信息,属商业机密,8月1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豁免申请》,申请暂缓披露上述决议事项,待上述项目土地竞拍完成后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豁免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
为落实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12年8月31日,济南投资公司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获得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2年9月3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土地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 | 2012-G084 | 地块位置 | 大学科技园核心区 | 土地用途 | 居住 |
土地面积(公顷) | 10.28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29290.4 |
受让单位 | 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配建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6公顷的居住小区级体育设施、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15公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 ||||
备注: |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