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融资·人物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州证券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9月6日   按日期查找
    A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4版:信息披露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州证券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州证券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州证券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协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对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费率优惠。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场外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1.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1);

    2. 建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2);

    3. 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3);

    4.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5);

    5.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8);

    6.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06);

    7.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

    8.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5309);

    9.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30010);

    10. 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9001);

    11. 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1);

    12. 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2);

    13. 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310);

    14. 建信新兴市场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9002);

    15. 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30015);

    16.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6)

    17.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0017)

    18. 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39003)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2年9月10日起,活动截止日期由广州证券确定,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方式参与以上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其购买手续费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详见各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申购手续费。

    4、本公司旗下新基金募集不参加此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5、此优惠活动由广州证券负责最终解释。

    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广州证券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双周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5300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2年9月11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9月1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建信双周理财债券A建信双周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3001453101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注册登记机构仅在运作期到期日受理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B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当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元;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赎回。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两周。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的第一个隔周对日止(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对于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的每份基金份额,第二个运作期是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第二个隔周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其余以此类推。

    隔周对日是指每隔一周的对应星期日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为星期D,隔周对日为该日每隔一周的对应星期D,D为“一”、“二”、“三”、“四”或“五”。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收益。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投资者A 于2012 年4月17日(星期二)申请购买100,000 份基金份额,4月18日该申购申请获确认,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2 年4月18日至2012 年5月2日(星期三。因5月1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一个运作期共15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A 于5月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100,000 份*1.00元+100,000*1.00元*5%*15天/365天=100,205.48元。

    例2:投资者B 于2012 年4月17日(星期二)申请购买100,000 份基金份额,4月18日该申购申请获确认,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2 年4月18 日至2012 年5月2 日(星期三。因5月1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一个运作期共15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B 未于2012 年5月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基金份额变为:100,000份*(1.00+5%*15天/365天)=100,205.48份。

    该基金份额自2012 年5月3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12 年5月15日(星期二),第二个运作期共13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5%。

    若投资者B 于5月15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B 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100,205.48份*1.00元+100,205.48份*1.00元*5.5%*13天/365天=100,401.77元。

    若投资者B 未于5月15日(星期二)提出赎回申请,则自5月16日起进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5月29 日(星期二)。投资者B 可于5月29日赎回基金份额,若不赎回则于5月30日起进入下一个运作期,以此类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9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