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2-05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2年9月3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1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39,270,56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6.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359,270.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55,640,726.1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9,270,568元。2012年8月27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工作;2012年9月3日,本次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9,312,448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583,016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原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39,312,448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78,583,016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构成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部函[2012]161号),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本次变更《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无需中国证监会审核。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在吉林省和龙市及通化县分别新设一家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吉林省和龙市及通化县分别新设一家证券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新设证券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