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签署页岩气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2-061
债券代码:122111 债券简称:11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页岩气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事项的授权,公司经理层积极筹划相关事项。经协商,目前公司子公司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亿华”)与陕西省地矿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安地勘院”)就合作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事项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陕西亿华为本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其经营业务为: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品经营与销售,注册资金为:15亿元人民币,为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内资企业法人。
2、西安地勘院是陕西省地矿局下属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的地勘单位,长期从事各类矿产勘查和基础地质调研研究,在地勘行业具有很强的综合实力。其拥有固体、液体、气体矿产勘查资质。
3、经双方友好协商,陕西亿华与西安地勘院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合作参与国土资源部第二轮及后续各轮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
4、在有关页岩气探矿权项目中标后,由陕西亿华与西安地勘院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勘探开发。
5、陕西亿华与西安地勘院的本次合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页岩气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2-062
债券代码:122111 债券简称:11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12年9月15日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012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13,766,1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38%)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永泰控股的提议,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有关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除增加上述《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各项事宜不变。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内容请查阅201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