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2-3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因拟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至今,目前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本公司此前接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管理层通知,该司管理层就东莞证券增资扩股事项征询股东意见。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6日开始停牌至今。停牌期间东莞证券各股东一直就东莞证券增资扩股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2012年9月4日东莞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东莞证券各股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会,并拟于近期安排政府办公会议审议东莞证券增资扩股事项。
该事项仍在继续筹划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2年9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并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2-3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0号),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发行143,376,952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34,839,423.12元,扣除16,259,280元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318,580,143.1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326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9月5日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岗支行(下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商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用途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浙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浙商证券。
4、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在支取当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浙商证券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浙商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且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