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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增加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2-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包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基金简称
    690001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蓝筹
    690002 A类

    690202 C类

    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强债
    690003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精选
    690004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稳健
    690005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内需
    690006 A类

    690206 C类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信用债
    690007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景气
    690008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中证指数
    690009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红利

    说明: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

    二、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简称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单次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具体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三、关于基金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费用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用。

    3、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单次转入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4、 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不同转换方向的申购补差费率设置如下:

    4.1 由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内需、民生景气、民生中证指数之间相互转入转出,申购补差费率均为0;

    4.2 由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内需、民生景气、民生中证指数转出至民生强债和民生信用债时,不论转入A类或C类,申购补差费率均为0;

    4.3 由民生强债和民生信用债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景气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单次转入金额M民生强债A和民生信用债A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景气的申购补差费率民生强债C和民生信用债C转出至民生蓝筹、民生精选、民生稳健、民生景气的申购补差费率
    M<100万0.7%1.50%
    100万≤M<200万0.5%1.00%
    200万≤M<500万0.2%0.50%
    M≥500万0每次1000元

    4.4由民生强债和民生信用债转出至民生内需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单次转入金额M民生强债A和民生信用债A转出至民生内需的申购补差费率民生强债C和民生信用债C转出至民生内需的申购补差费率
    M<50 万0.7%1.50%
    50 万≤M<100 万0.2%1.00%
    100 万≤M<500 万00.50%
    M≥500 万0每次1000 元

    4.5 由民生强债和民生信用债转出至民生中证内地指数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单次转入金额M民生强债A和民生信用债A转出至民生中证指数的申购补差费率民生强债C和民生信用债C转出至民生中证指数的申购补差费率
    M<100万0.4%1.20%
    100万≤M<200万0.4%1.00%
    200万≤M<500万0.2%0.50%
    M≥500万0每笔1000元

    4.6 由民生强债和民生信用债之间相互转入转出时,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单次转入金额M民生强债A转出至民生信用债A和民生信用债C、民生信用债A转出至民生强债A和民生强债C的申购补差费率民生强债C转出至民生信用债A、民生信用债C转出至民生强债A的申购补差费率
    M<100万00.8%
    100万≤M<200万00.5%
    200万≤M<500万00.3%
    M≥500万0每次1000元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所适用的基金范围详见本公司公告。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申请转换份额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6、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允许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也不允许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9、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对于前端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 = 转入金额 ( 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转换的计算公式待该业务开通时再进行公告。

    11、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及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及赎回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余额,销售机构应要求投资者将余额部分一同转换。转入基金份额不设最低限额限制。

    12、基金转换业务与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优先级等同。

    13、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4、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16、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三)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转换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关系二维表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690001690002690202690003690004690005690007690008690006690206
    民生

    蓝筹

    民生

    强债A

    民生

    强债C

    民生

    精选

    民生

    稳健

    民生

    内需

    民生

    景气

    民生中证指数民生信用债A民生信用债C
    690001民生蓝筹×
    690002民生强债A××
    690202民生强债C××
    690003民生精选×
    690004民生稳健×

    690005民生内需×
    690007民生景气×
    690008民生中证指数×
    690006民生信用债A××
    690206民生信用债C××
                
     说明: √ 为支持转换,× 为限制转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0472-96016

    北京地区:010-96016

    宁波地区:0574-967210

    深圳地区:0755-967210

    成都地区:028-65558555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邮编:014030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邮编:518026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基金业务。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