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华集团公司收购国网能源获得批准的公告
关于神华集团公司收购国网能源获得批准的公告
2012-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从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公司”)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2年9月5日下发《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89号),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将持有的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能源”)10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神华集团公司(“本次股权协议转让”)。
由于本次股权协议转让已触发神华集团公司对国网能源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有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上述股权协议转让事宜详见本公司2012年6月13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2-025)及8月16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2-034)。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