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0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土地收储的议案》,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土地收储的公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名监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会议同意王剑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补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剑莉,女,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2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9:30时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象屿保税区银盛大厦9楼培训室
5、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0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土地收储的议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补选监事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市象屿保税区银盛大厦9楼
电 话:0592-5603375
传 真:0592-5051631
邮 编:361022
联系人:廖杰、曹丽
四、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3、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8日
附件一: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土地收储的议案 | |||||
| 表决票数 | ||||||
| 2 |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监事候选人 | 王剑莉 | |||
说明:针对第2个议案,请在“表决票数”栏目下填写投给监事候选人的相应票数。在本议案中,表决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土地收储
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6号会议纪要精神,为支持象屿保税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厦门市政府决定将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收储后重新组织出让,由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代表厦门市政府依照厦门市国有土地收储的程序,拟对公司位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开展收储工作。
象屿保税区一期的29DHJ地块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收储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
单位性质:属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事业单位
地址:厦门市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
2.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
法定代表人:王龙雏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9号
注册资本:798,216,804.82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大宗商品采购与供应
物流集团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被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此次被收储的29DHJ地块位于象屿保税区一期,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物流集团所有,详细情况如下:
| 土地证号 | 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1205号 |
| 土地用途 | 办公(商贸) |
| 土地面积 | 15,472.20平方米 |
| 土地来源 | 出让 |
| 批准使用年限 | 自2000年10月26日起至2050年10月26日止 |
| 目前开工建设情况 | 尚未开工(注) |
| 土地账面价值(截止2012年6月30日) | 42,962,697.54元 |
注:物流集团于2008年通过资产划拨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受象屿保税区产业转型与规划调整的影响,至今尚未确定开发建设方案,目前作为临时堆场对外短期出租。
四、此次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1、被收储的29DHJ地块目前尚未开工,且暂无拟开发的项目,因此,此次收储对公司的正常的经营业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2、可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获得资金。
3、根据此次收储的评估结果,若有评估增值,会给公司带来非经营性收益(具体金额需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五、其他
目前正在开展此次土地收储的评估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评估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象屿保税区29DHJ地块土地收储工作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