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 | |
| 基金主代码 | 340006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9月20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8月24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3.2029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820,749,573.15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410,374,786.57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1.100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第一次分红 | |
注:1、按照《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5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高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基金名称 | 2012年9月12日 | |
| 除息日 | 2012年9月12日 |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9月13日 |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12年9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2年9月12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2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9月13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2年9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及时确认所设定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2年9月11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同一日多次申报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按照申请单编号先后顺序,以最后一次申报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在基金权益登记日当天申报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对当次基金分红无效,在下次基金分红时有效。
投资者可于修改申请提交2个工作日后通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确认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8日
关于运用固有资金投资
旗下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基金、
兴全有机增长混合型基金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12年9月12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万元和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万元,申购费用各1000元,持有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