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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手”私募讳莫如深
    基金专户通道背后的“伪创新”
    2012-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吴晓婧

      

      “通道出租”,早已成为基金专户一种讳莫如深的业务模式。随着记者调查采访逐步深入,一些作为“通道”的专户产品渐渐浮出水面。

      包括跨界的期货专户、结构化的保本产品、传统的“定增”产品以及专项投资大宗交易的产品,均有不少是私募信托借道基金“专户”进行投资。毫无疑问,对于上述产品而言,基金专户仅仅是作为“通道”存在,基金公司所谓的创新专户产品,无疑是有名无实的“伪创新”。

      讳莫如深的业务模式

      基金专户“通道出租”业务自2011年起步,在2012年迅速膨胀。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早已成为基金专户一种讳莫如深的业务模式。

      所谓基金专户“通道业务”,指的是那些挂着基金公司专户名号,但产品销售、投资管理乃至交易都由私募或信托机构来主导的基金专户产品。由于基金公司在其中只承担交易通道的开设工作(诸如股票账户开立、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开立),并不对该产品的投资业绩负责,因此被业内通称为“通道业务”。

      与之对应,基金公司在通道业务中一般也只收取百万上下的通道使用费,一般不会涉足业绩报酬。

      业内一位专户经理对记者透露,私募之所以将基金专户作为通道,除了此前信托产品开立股票账户处于关闭状态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合理避税”。

      上述人士透露,目前投资公司一般采取信托通道和有限合伙的方式发行阳光私募,会牵扯到企业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采取公募专户的通道,可以采取类似保险公司申购分红的公募基金的策略,将专户产品盈利部分分红,可以合理避免税费。”

      “部分期货私募亦将基金专户作为通道开展股指期货业务,主要原因在于证监会对期货比例没有上限,理论上募集资金均可以用于做期货。”

      此外,资金安全亦是“通道业务”膨胀的一大因素,业内人士表示,公募基金专户资金都由银行第三方托管,客户资金安全,同时基金专户由基金公司进行风险控制,可以做到严格止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据记者了解,保险资金也开始“瞄上”了基金专户的通道价值。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正在试探与基金专户洽谈通道合作,借用基金公司的专户通道做投顾产品,具体的投资管理仍由保险公司自己主导,基金公司仅收取固定管理费,超额提成部分由保险分得。

      有名无实的“伪创新”

      随着记者调查采访逐步深入,一些作为“通道”的专户产品也渐渐浮出水面。

      如果说一些基金专户仅仅是作为私募基金投资的通道,那么,基金公司宣传的所谓创新产品,其中一部分无疑是有名无实的“伪创新”。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上海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发行了一款与期货公司合作的专户产品,与过去其他专户产品相比,该产品在合同条款中出现了一个明显改变,取消了专户产品一直以来提取业绩报酬的收费模式,改为像公募基金一样只收取管理费。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该专户产品仅仅是作为期货公司的“通道”业务。“基金公司的专户投资经理只是挂名发行,真正操作的是期货公司。”

      据业内一位私募人士对记者透露,上海另一家大型公募基金公司推出的一款投资于股指和商品期货的结构化保本产品,实际上也仅仅是作为一家期货私募的通道业务。据了解,该产品封闭期为1年,完全使用电脑程序量化投资于股指期货,全部为日内交。在保守型的策略下,该款专户的预期收益率为12%-18%。

      从产品设计来看,该结构化专户分为优先合伙人和次级合伙人,若专户发生亏损,由次级合伙人承担,亏损至总资产90%时,负责该专户的风险控制人,即上述沪上大型公募基金将强行平仓,保证优先合伙人本金安全。

      此前基金与信托合作的定增产品,其中一些也是通道业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作为单一客户委托基金专户投资,规避了一对多基金专户的投资限制,这样就可以投资于单个定向项目。”沪上一家大型基金公司专户投资总监对记者透露。

      除常规的定增产品合作外,基金与信托的合作已经延伸至大宗交易。此前一款名为重庆信托的海富通富诚大宗交易募集规模达到了6.2亿元。据了解,该信托资金通过海富通的基金专户以大宗交易方式投资“九州通”股票。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此前也出现过信托借道基金专户投资大宗交易的产品,但数量较少,并不常见。据悉,此前沪上两家中大型基金公司曾与陕国投合作发行过类似产品,其资金重点用于投资大宗交易。

      从九州通的半年报来看,“海富通基金公司-华夏-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汇添富基金公司-华夏-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均为2季度最新入驻,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大流通股股东。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只产品在“股东性质”中均显示为信托产品,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上述两只产品很可能也是专户的通道业务。

      对于这种通过信托募集资金投资公募基金专户的模式,一位基金机构理财部人士表示,信托开户受到限制是促使其与基金专户合作创新的主要原因。其实这就是信托公司募资去帮“大小非”减持接盘。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非流通股解禁的大小非减持大部分通过大宗交易进行,采用类似“批发——零售”模式,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获得具有一定折价率的股票,然后在二级市场分拆出售,以获得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