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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2-022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1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伟章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9,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200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 熊海博、王书庆

      (三)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