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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2-01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 年9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关联董事丁磊、叶千军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资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非同比例增资。本公司拟以人民币62,097,360元增持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9.67%的股份。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磊、叶千军回避该事项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2-02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上海浦东新区

      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小贷”)实施非同比例增资扩股。本次张江小贷计划发行普通股2.8亿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中:本公司拟新增股份6,000万股,增资完成后将持有张江小贷19.67%的股份。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拟新增股份17,000万股,同时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受让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张江小贷4,000万股的股份,增资及受让完成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张江小贷44.26%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张江小贷的注册资金将由3.3亿元变更为6.1亿元。

      由于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而该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磊、叶千军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法定代表人丁磊。公司注册资本3,112,550,000元(叁拾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伍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市政基础设施开发设计,房地产经营,咨询,综合性商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2008年11月由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园区企业。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亿元,主要股东包括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唐镇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唐镇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富永泽投资中心、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和个人。公司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贤培。

      张江小贷以园区企业小额放贷及金融咨询业务为支柱,以金融产品相关增值服务业务为延伸,推动张江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11年,张江小贷公司全面完成各项预算指标,年底贷款余额4.04亿元,实现净利润2,006万元,累计贷款户数252家,尚未发生逾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张江小贷201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为准,以每股1.034956元的价格,对张江小贷实施非同比例增资。

      本公司拟投资62,097,360元,新增张江小贷6,000万股股份,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拟新增股份17,000万股,同时拟公开受让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张江小贷的股权。增资、受让完成后,张江小贷注册资金将变更为人民币6.1亿元,主要投资人的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

      协议生效条件:本次交易过程中,各方如需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则相关方应依法申请该等审批,且经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此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张江小贷的增资是响应上海市政府的科技金融战略。张江小贷是小额贷款业中的领头羊,目前发展较为稳定,经济效益是日益彰显,公司将依法享有分配利润等完整的股东权利。同时张江小贷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做大做强,也将对园区内中小创新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为张江园区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集成服务保障,从而形成多赢格局。

      六、此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张江小贷旨在向小型企业客户提供微型金融服务。与大型成熟企业相比较,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及金融消费习惯尚有待提高,同时,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时,小型企业客户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对策:张江小贷将密切关注贷款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戴根有、周骏、史玉柱对该事项意见如下:

      1. 在上述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丁磊、叶千军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 本次公司根据浦东新区国资委认可的评估价以现金方式增资,并以出资额比例确定股权比例,交易安排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