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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2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2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0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0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事项的议案》;

      为了主动应对能源领域未来发展的新局面和新形势,进一步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结合目前国家对页岩气资源开发领域的政策和规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

      同意授权广汇石油决定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额度以内的页岩气投资开发活动,此项授权仅为公司对本次投标活动的专项授权,具体投标金额将视广汇石油投标的实际情况而定(内容详见2012-056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向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对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蕴新能源”)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10,200万元,广汇集团增资9,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富蕴新能源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广汇集团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内容详见2012-057公告)。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主动应对能源领域未来发展的新局面和新形势,进一步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结合目前国家对页岩气资源开发领域的政策和规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参与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

      现将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基本情况

      1、2012 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出让的公开招标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12 年 9 月 10 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公告》,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共有 20 个招标区块供选择,本次招标出让区块探矿权有效期为 3 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2、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或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 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3)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投标同一区块。

      二、广汇石油参与本次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基本情况

      1、广汇石油注册资本金人民币陆亿元(60000万元),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等业务。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以上”的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广汇石油于2012年2月10日获得气体矿产勘察资质(乙级),具备独立或者合作从事包括页岩气在内的气体矿产预查、普查、详查阶段的矿产勘查资质。

      3、广汇石油将作为广汇能源授权的唯一投标主体参与国土资源部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事项,下一步将针对此次招标开展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招标区块信息,确定目标区块范围、区块现场勘察、编写标书及最后的应标程序。

      4、公司董事会授权广汇石油决定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额度以内的页岩气投资开发活动,此项授权仅为公司对本次投标活动的专项授权,具体投标金额将视广汇石油投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中标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如公司取得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公司对中标区块页岩气资源的勘探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如公司取得本次页岩气招标区块的探矿权,三年探矿权有效期后,公司对能否顺利取得区块的采矿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4、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页岩气招标出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对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蕴新能源”)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增资10,200万元,广汇集团拟增资9,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富蕴新能源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广汇集团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尚继强、向东、陆伟、孔令江、王建军已回避表决;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符合公司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且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不会给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本次增资可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富蕴新能源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广汇集团以现金出资9,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现公司拟与广汇集团对富蕴新能源同比例增资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增资10,200万元,广汇集团拟增资9,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富蕴新能源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广汇集团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二、投资协议主体及关联方介绍

      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乌市高新区天津南路65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217,563.1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1日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762,318.12万元,净资产1,105,012.86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6,904,366.86万元,净利润175,904.04万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富蕴县一区赛尔江路33-1-102室

      法定代表人:尚继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煤炭和煤炭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的投资;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设备租赁,天然气的开发和应用。

      四、出资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向富蕴新能源增资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10,200万元,广汇集团增资9,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2、本公司与广汇集团应于2012年10月17日前,按协议规定足额缴付对富蕴新能源的出资20,000万元;

      3、本次增资完成后,富蕴新能源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广汇集团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4、增资完成日前的损益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且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不会给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本次增资可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必要的、可行的、合法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4、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王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向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对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蕴新能源”)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10,200万元,广汇集团增资9,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富蕴新能源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广汇集团出资19,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内容详见2012-057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且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不会给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本次增资可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在关联监事杨琳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