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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2-01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传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物流集团以委贷形式向大股东借款的议案》。详见【2012-015】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鸿生,唐小杰、钟伟民、强志雄、季胜君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2-015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 因开展相关海运出口包舱业务存在资金缺口,现拟通过银行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借款3000万元。为了支持下属企业拓展主营业务,东方集团同意通过浦发银行委托贷款3000万元给物流集团,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3%。

      因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378,270,9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43%,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委贷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蔡鸿生,唐小杰、钟伟民、强志雄、季胜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蔡鸿生。主要经营和代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和轻纺、服装行业的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境内国际工程、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产权经纪。

      经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19.20亿元,净资产为 48.86亿元,2011年1-12月营业务收入 216.38亿元,净利润 3.29亿元。

      2012年7月31日总资产为121.59 亿元,净资产为 51.50亿元,2012年1-7月营业务收入 103.17亿元,净利润 1.53亿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

      由于受到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物流集团的传统货运出口业务量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近期,物流集团拟与船公司合作开展包舱业务。为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物流集团拟通过浦发银行向东方集团贷款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3%。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

      目的:在传统货代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物流集团拟通过与船公司合作开展包舱业务,拓展公司在物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影响:东方集团是本公司的大股东,此次委贷行为主要是大股东从支持上市公司角度出发,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的优惠利率通过银行向物流集团委托贷款,有助于公司物流板块的可持续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物流集团通过银行向大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是为了拓展公司在物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大股东从支持上市公司角度出发,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的优惠利率向物流集团委托贷款,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