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2—2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 25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9 日。
● 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已于2012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了公司召开201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马华东
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真:0931-6239221
五、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三、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5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二、总提案数:3个
三、投票方法: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516 | 方大投票 | 3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 738516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738516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738516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738516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