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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2-04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如期于9月17日下午15点在公司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更换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深圳市鹏程会计师事务所(简称“鹏程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与品牌,原鹏程所对公司提供的团队不变,董事会同意更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且原经公司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变,为85万元。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叁亿元额度、期限伍年担保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2-04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30000万元,期限:5年,单笔超过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3亿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1% ;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8亿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94%,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为2亿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9%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支持,经本公司研究决定为其在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期限伍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日,注册资本9243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忠,住址:肃北县七角井,经营范围:铁矿和钒矿开采、加工、销售、矿山技术服务、矿产品经营、矿山设备、配件及机电产品经营(不包括小轿车)。

    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39亿元,公司负债总额12.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93%。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甘肃威斯特矿业勘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两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该金额为贷款本金,但借款利息(包括因借款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发生的复利及加收的罚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亦在保证范围之内。

    2、本协议有效期为伍年,每笔借贷业务按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确定的期限为准。

    3、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不得拖欠银行贷款,不得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如因借款方未及时还款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银行向保证方主张债权而使保证方受损,应由借款方在该损失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等额补偿;如货币资金不足时,借款方应按双方协定的价格以保证方认可的自有资产抵偿保证方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为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将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亦可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收益和加快实现本公司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3000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具体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总额度(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备注
    1本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30,00016,000互保
    2本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5,00010,500子公司
    3本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0,00040,000
    4本公司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5,00022,400
    5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00

    子公司互保
    6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000

     合  计 130,000102,9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肃北博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贷款担保协议。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2-04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议于2012年9月17日下午16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的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更换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叁亿元额度、期限伍年担保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钟新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同时提名张辉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辉,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审计监察处副处长,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处处长。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2-04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更换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叁亿元额度、期限伍年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人员变动的议案。

    有关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971-5299673、5295427

    联系传真:0971-521838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邮政编码:810005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2年10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举行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更换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叁亿元额度、期限伍年担保的议案   
    钟新宇先生辞去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选举张辉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日期:2012年10月 日至2012年10月 日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2-04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深圳市鹏程会计师事务所(简称“鹏程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并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与品牌,原鹏程所对公司提供的团队不变,董事会同意更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且原经公司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变,为85万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斌、张宏岩、王四林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并认可的会议议案材料,我们同意对更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公司更换201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事项须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