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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0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2年9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贯彻落实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的整改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0日

    附件: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内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十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