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2-55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分红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现行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并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阶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现金流量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情况下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公司章程》涉及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将形成相应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分红或/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或/和送股。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时,需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为使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更为科学、合理,公司现就《公司章程》涉及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及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征求广大投资者的相关建议和意见,投资者可在2012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建议和意见反馈到公司,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25日下午15:00,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电子邮箱:touzizhe@600795.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现金分红事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