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9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会议相关资料于201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9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 审议《关于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号热源厂新建工程的议案》
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9,1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黄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