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2-03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13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发出表决票9张),实到董事9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制度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