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9月25日起,华融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前端收费:510080,后端收费:511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收费:510081,后端收费:511081)、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00)、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7)、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80011)、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5)、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39)、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7)、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6)、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8)、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80009,基金C类代码:080010)、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8)、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6)、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5)、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9)。
二、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9月25日起在华融证券推出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网上交易委托方式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的网上交易委托方式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华融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华融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柜台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8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从2012年9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华融证券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华融证券具体规定。如果华融证券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华融证券最新的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华融证券。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华融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融证券的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网站:www.hrsec.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