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中国中小盘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10006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09月0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2年10月08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10月08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本基金自2012年10月08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若本基金的主要交易市场发生变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M<1000000 | 1.5% | - |
1000000≤M<5000000 | 1.2% |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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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的赎回费率为0.5%。
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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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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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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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上直销定投最低金额200元,费率优惠详见公司网站。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20361586;
传真:021-20361564;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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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10月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6、咨询方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