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2-03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的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9月26日在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任光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任光明先生简历附后。关于补选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宜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详见公司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任光明先生简历:
任光明,男,汉族,1964年6月生,南开大学国际经济及世界历史双学位学士,北京大学国际MBA。1987年至2000年任职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先后在港澳办研究所和港澳办经济司从事涉港经济、金融事务,参与筹备澳门回归事宜;2000年至2001年,任职于香港电讯盈科北京公司;2001年8月至2012年4月,于香港交易所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目前任北京星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光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2-03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召开,决定于2012年10月19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9:30,会期半天
4.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5日
5.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层大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2层)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7. 出席对象:
1) 截至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于2012年7月31日、201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2012年10月17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 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公司第五会议室。
四、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
4. 公司邮编:100080
5. 联系人:李志坚、史卫华
6. 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 联系传真:010-6260210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