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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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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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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56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2 年9 月25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青海蓓翔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实施20MW(三期)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为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青海蓓翔的正常运营,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经青海蓓翔申请,公司将为青海蓓翔开立信用证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因青海蓓翔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青海蓓翔其他股东熊元福先生按其持有青海蓓翔的20%的股权比例为爱康科技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青海蓓翔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股权比例出资额 (人民币)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80%16000万元
    熊元福20%4000万元
    合计100%20000万元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 383,116,434.22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7,243,953.11元、负债总计315,872,481.11元;2011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0.0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7,376.70元。

    截止2012年8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559,850,786.05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95,664,596.50 元、负债总计364,186,189.55 元;2012年1-8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5,363,636.86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20,643.39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青海蓓翔拟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公司为青海蓓翔信用证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3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51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担保238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65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6%。若包含本次担保且本次担保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36%。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2012年9月21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青海蓓翔所经营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笔担保会有效的促进青海蓓翔的项目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为青海蓓翔的银行融资申请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57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二期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拟投资约2亿元在新疆精河县建设二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新疆精河县一期20MW太阳能电站项目已经开始动工。二期20MW电站建设项目已经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新发改能源【2012】2242号文“关于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同意新疆爱康精河电站二期2万千瓦(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新疆爱康自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二期投资的议案》。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52722050002823

    住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19号(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黄国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2年8月31日新疆爱康总资产131,213,224.03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1,854,214.03 元、负债总计79,359,010.00元;2012年1-8月新疆爱康营业收入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5,785.97 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结合目前光伏太阳能行业发展现状,太阳能终端应用领域将成为行业内较为重要的利润亮点。新疆爱康二期20MW太阳能电站的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该项目预计在2012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按公司内部测算,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内部收益率约为10.29%。项目建成后,在25年的运营期内预计可创造收入6.56亿元,净利润约为2.63亿元。

    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新疆爱康存在一定的筹资风险。

    该项目预计上网电价为1元/度,电费收入构成中部分属于政府补贴(新能源专项发展基金),若因政策原因导致补贴收入不能足额或及时到位,将会影响该投资的当期收益。

    该项目所在地新疆地区光照条件优秀,适合太阳能点站的规模化经营,但易出现极端恶劣的自然条件,且距离公司本部空间距离较远,给电站的运营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58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 年9 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2年9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青海蓓翔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实施20MW(三期)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为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青海蓓翔的正常运营,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2、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经青海蓓翔申请,公司将为青海蓓翔开立信用证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青海蓓翔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一期20MW太阳能电站及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新疆爱康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新疆爱康申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二期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约2亿元在新疆精河县建设二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

    《关于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二期投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特向交通银行华士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权总经理邹承慧先生办理具体贷款等相关事务。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表决。

    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59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10月12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 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2 年10月10日—11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35060850 ;传真:0512-35060943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 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60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9月25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爱康科技全资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因建设一期20MW太阳能电站及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新疆爱康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该笔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52722050002823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黄国云

    住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19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的代理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允许经营边贸项下废钢、废铜、废铝、废塑料等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物种废旧物资的进口。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

    新疆爱康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对太阳能电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2012年7月股权全部转让给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新疆爱康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新疆爱康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2年8月31日新疆爱康总资产131,213,224.03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1,854,214.03 元、负债总计79,359,010.00元;2012年1-8月新疆爱康营业收入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5,785.97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疆爱康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新疆爱康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3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51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担保238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65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6%。若包含本次担保且本次担保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2012年9月21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爱康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新疆爱康所经营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笔担保会有效的促进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的项目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为新疆爱康向银行申请的信用证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