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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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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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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泰复 证券代码:000409

    董事会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87号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说明: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两项交易:

    (一)重大资产出售

    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丰泰生物100%股权按评估价值出售给北京正润,北京正润同意按评估价值以现金向本公司支付对价。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向鲁地控股、北京正润、山东省国投、宝德瑞、山东地利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鲁地投资100%股权,其中:鲁地控股持有56.82%、北京正润持有19.29%、山东省国投持有13.54%、宝德瑞持有7.22%、山东地利持有3.13%;向山东华源、宝德瑞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徐楼矿业49%股权,其中:山东华源持有42.47%、宝德瑞持有6.53%;向地矿测绘院、褚志邦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娄烦矿业40%股权,其中:地矿测绘院持有30%、褚志邦持有10%。

    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生效条件,如其中任何一项交易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能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未获得相关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能获得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将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鲁地投资100%股权,直接及通过鲁地投资间接持有徐楼矿业100%股权和娄烦矿业100%股权。

    二、 本次交易的定价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的定价及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拟出售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以201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评估价值为1,094.98万元,较账面价值1,094.84万元增值额为0.14万元,增值率0.01%。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五章 交易标的情况”之“第一节 拟出售资产”之“七、丰泰生物评估情况”。

    (二)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及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以201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初步评估,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179,288.41万元。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初步审核意见,本次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调整为180,499.78万元,较备考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87,781.43万元增值92,718.35 万元,增值率105.62%。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主要为矿业权增值。评估机构在评估徐楼矿业矿业权时,按照国家资源税的一般征收标准8元/吨预测其每年应缴的资源税,而徐楼矿业当地实际缴纳标准为5.6元/吨。根据山东省国资委预审意见,徐楼矿业资源税按照地方实际征收标准预测,从而导致拟购买资产评估值的调整。

    以2012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徐楼矿业拥有的采矿权账面值为13,875.51万元,评估价值为93,576.99万元,增值额为79,701.48 万元,增值率为574.40%;娄烦矿业拥有的采矿权账面值为8,293.05万元,评估值为34,213.45万元,增值额为25,920.40万元,增值率为312.56%。

    上述拟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和《采矿权评估报告》尚需山东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五章 交易标的情况”之“第二节 拟购买资产”之“六、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和“七、拟购买资产矿业权评估情况”部分。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鲁地控股、地矿测绘院、山东华源、北京正润、宝德瑞、山东地利、山东省国投和褚志邦。

    鲁地控股以其持有的鲁地投资56.82%股权、北京正润以其持有的鲁地投资19.29%股权、山东省国投以其持有的鲁地投资13.54%股权、宝德瑞以其持有的鲁地投资7.22%股权、山东地利以其持有的鲁地投资3.13%股权;山东华源以其持有的徐楼矿业42.47%股权、宝德瑞以其持有的徐楼矿业6.53%股权;地矿测绘院以其持有的娄烦矿业30%股权、褚志邦以其持有的娄烦矿业10%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9月26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5.99元/股。

    根据以上定价依据和定价基准日计算,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初步确定为5.9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五)发行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301,335,197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63.75%。本公司本次对各发行对象的发行情况及发行后股权结构如下: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七)锁定期

    鲁地控股、地矿测绘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泰复实业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华源、北京正润、山东地利、山东省国投、褚志邦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泰复实业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宝德瑞承诺,如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泰复实业股票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其持续拥有拟购买资产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则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泰复实业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如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泰复实业股票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其持续拥有拟购买资产权益的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则其在本次交易取得的泰复实业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期间损益

    拟购买资产在损益归属期如果盈利,利润由泰复实业享有;拟购买资产在损益归属期如果亏损,亏损由发行对象承担,即由本次发行对象按照其在拟购买资产的持股比例补偿予泰复实业。

    如拟购买资产损益归属期发生亏损,各发行对象应在审计机构对亏损数额进行确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九)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方案相关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中,拟出售资产在2011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为8,597.22万元,达到本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50%以上;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180,499.78万元,达到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10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达到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鲁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地矿测绘院将持有本公司27.12%的股权,鲁地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有关规定

    本次资产重组中,拟出售资产在2011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为8,597.22万元,达到本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50%以上;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180,499.78万元,达到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10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达到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鲁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地矿测绘院将持有本公司27.12%的股权,鲁地控股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

    (一)拟购买资产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鲁地投资自2007年8月8日起成为徐楼矿业的控股股东,自2005年12月31日起成为娄烦矿业的控股股东。自鲁地投资2005年12月8日成立起,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山东省地矿局一直为鲁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拟购买资产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二)拟购买资产最近3年主营业务未变更

    鲁地投资是山东省地矿局的矿业采选投资、管理平台,目前主要投资控股铁矿石生产企业徐楼矿业及娄烦矿业。徐楼矿业、娄烦矿业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铁矿石开采、加工和铁精粉销售。

    因此,拟购买资产最近3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鲁地投资100%股权、徐楼矿业49%股权、娄烦矿业40%股权,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为鲁地投资、徐楼矿业、娄烦矿业组成的整体性资产组合,经营实体涉及的主体包括鲁地投资、徐楼矿业、娄烦矿业。鲁地投资成立于2005年12月8日,徐楼矿业成立于2005年10月21日,娄烦矿业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时间均在3年以上。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1JNA1057-4号《审计报告》,鲁地投资本次拟购买资产备考合并报表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81万元、10,639万元,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6,540万元、8,860万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因此,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对应的经营实体可以涉及多个主体,则其分别对应的经营实体均要求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合并后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要求。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鲁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地矿测绘院、北京正润及其一致行动人宝德瑞以及山东地利、山东华源、山东省国投将成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6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上述交易对方应视同上市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未向本公司推荐董事,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的董事及股东。

    七、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情况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当拟购买资产实际盈利数低于评估报告中盈利预测数时,交易对方应就不足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拟购买资产作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依据,其中,对矿业权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评估。因此,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盈利做出补偿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一)盈利预测数及承诺

    1、根据北京经纬出具的《评估报告》,拟购买资产对应的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分别为人民币12,857.60 万元、15,677.86万元及21,439.65万元。

    2、发行对象承诺,拟购买资产在2013-2015三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将不低于《评估报告》中拟购买资产对应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其中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预测净利润数额分别为人民币12,857.60 万元、15,677.86万元及21,439.65万元,三个会计年度预测净利润数额合计为49,975.11万元。

    (二)补偿方式及数量

    泰复实业应当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审计时对拟购买资产实际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负责拟购买资产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实际实现数与预测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若拟购买资产在2013-2015三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发行对象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数额,发行对象应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如拟购买资产实际净利润不满足上述承诺,则发行对象负责向上市公司补偿净利润差额。具体补偿方式如下:发行对象将按下面公式,在2013年、2014、2015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股份补偿数,由泰复实业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总数。每年实际回购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每年实际股份回购数=补偿股份数-以前年度已补偿的回购数总额

    发行对象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泰复实业所发行股份数占本次交易中泰复实业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计算各自应承担的补偿股份,计算公式为:

    计算原则如下:

    (1)前述净利润数为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意见为准。

    (2)若实际股份回购数小于零,则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如泰复实业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实际回购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以下称“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退还泰复实业;如泰复实业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股份数”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发行对象获得的股份数。

    (4)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泰复实业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发行对象承诺2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泰复实业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发行对象之外的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发行对象持有的股份数后泰复实业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2、补偿期限届满后,泰复实业应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时,则发行对象将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对象各自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对象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泰复实业所发行股份数/本次交易中泰复实业所发行股份总数。

    3、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泰复实业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泰复实业董事会向泰复实业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泰复实业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的事宜:

    (1)若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拟购买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预测净利润;

    (2)在补偿期限届满后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拟购买资产期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作价>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

    4、发行对象承诺,如发行对象利润补偿义务产生时,发行对象所持泰复实业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盈利专项审核意见所确定净利润差额时,发行对象将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从证券交易市场购买相应数额的泰复实业股份弥补不足部分,并由泰复实业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回购。

    八、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包括:山东省国资委对资产评估结论进行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至完成资产交割,还需要履行必要的手续。因此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请特别注意以下风险。详细的风险情况请阅读重组报告书“第十一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分析”相关内容。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风险

    1、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风险

    根据国友大正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91B号、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92B号、国友大正评报字(2012)第93B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尚需山东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本次拟购买资产评估价值合计180,499.78万元,较备考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87,781.43万元增值92,718.35 万元,增值率105.62%。

    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大,主要为矿业权评估增值所致,其中,徐楼矿业之矿业权评估价值为93,576.99万元,较账面价值13,875.51万元增值79,701.48万元,增值率574.40%;娄烦矿业之矿业权评估价值为34,213.45万元,较账面价值8,293.05万元增值25,920.40万元,增值率312.56%。

    矿业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拟购买资产中包含的矿业权的取得时间较长;最近几年铁矿石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取得徐楼矿业股权时,矿山尚未投产,经进一步建设并投产后使徐楼矿业价值得到提升。因此,本次评估值相对其初始取得成本增值幅度较高。

    受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影响,我国铁精粉价格自2012年年初以来高位回落,根据新华网发布的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63.5%铁矿石价格指数从2012年5月底约136点下跌至2012年9月中旬约94点后探底回升,9月下旬铁矿石价格指数快速回升至111点,但总体下降幅度仍达到约18.38%,徐楼矿业铁精粉2012年5月平均销售价格1,066.94元/吨,6月下跌至977.87元/吨,7月回升至993.13元/吨后,8月下跌至945.12元/吨,9月快速探底至约803.42元/吨后,逐步回升至820.51元/吨;娄烦矿业2012年5月平均售价约930元/吨,6月下跌至883元/吨,7月回升至903元/吨,8月下跌至865元/吨, 9月维持865元/吨(根据汇能网披露的娄烦当地铁精粉价格,65%,湿基含税)。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评估机构根据徐楼矿业和娄烦矿业自身或当地评估基准日前几年的铁精粉平均价格预测其未来铁精粉销售价格,其中徐楼矿业铁精粉预测销售单价为961.14元/吨,娄烦矿业为867.18元/吨。2012年5月份,徐楼矿业铁精粉平均销售单价为1,066.94元/吨,娄烦矿业为795.53元/吨(65%,湿基不含税),娄烦矿业销售价格已下降至预测销售单价以下。铁精粉预测单价每下降1%,则矿业权评估值下降约3%。如以徐楼矿业2012年6-9月份平均销售价格测算,徐楼矿业之矿业权估值约为85,915.62万元,较本次交易评估值下降7,661.37万元;根据娄烦矿业6-8月份销售价格及汇能网披露的9月份娄烦当地铁精粉价格,2012年6-9月平均售价约865.98元/吨(折算为66.4%,干基不含税),据此测算娄烦矿业矿业权估值约为34,050.40万元,较本次交易评估值下降163.04万元。虽然我国铁矿石价格近期受诸多因素影响,快速下跌后回升,波动幅度较大,不能反映铁矿石价格的长期趋势,但是如果我国未来铁矿石价格继续下跌,则本次矿业权评估存在高估的风险。

    2、拟购买资产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1JNA1057-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拟购买资产预计2012年实现净利润8,048.26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16,125.02万元。

    上述盈利预测为根据截至盈利预测报告签署日已知的情况和资料对本公司及拟购买资产的经营业绩所做出的预测。这些预测基于一定的假设,其中有些假设的实现取决于一定的条件或可能发生的变化,如盈利预测假设条件发生了变化,可能导致盈利预测与公司未来实际经营成果出现差异。

    同时,我国近期铁精粉价格呈下降趋势,若未来该种趋势无明显改观,对盈利预测的实现会造成重大影响。在拟购买资产盈利预测的过程中,预计其2012年的铁精粉平均销售单价为1,028.06元/吨,2013年为969.17元/吨(为徐楼矿业和娄烦矿业的平均单价)。2012年5月份,徐楼矿业铁精粉平均销售单价为1,066.94元/吨,娄烦矿业为795.52元/吨。拟购买资产预测平均销售单价下降1%,则预测净利润下降约2%。若我国近期铁精粉价格下降的趋势在未来没有明显改观,拟购买资产存在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此外,意外事件也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拟购买资产存在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3、娄烦矿业取得建设用地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娄烦矿业生产经营所使用土地为建设预留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晋国土资函[2012]279号《关于娄烦矿业地下开采工程8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原则通过用地预审,复函有效期至2014年5月15日。娄烦矿业正在办理土地的出让手续,但办理出让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4、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须经山东省国资委对资产评估结论进行核准或备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二)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的风险

    1、铁矿石价格变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转变为铁矿石开采、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铁矿石采选行业的下游钢铁行业是典型的强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相关度很高,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作为新兴市场,中国工业化进程预计仍需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国民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但短期内的周期性波动难以避免。中国的经济周期更多表现为GDP增速的加快和放缓,不同的景气阶段,铁矿石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全球及国内铁矿石供求关系、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也将引起国内铁矿石价格的波动。因而,上市公司未来将存在铁矿石价格波动风险。

    2、客户集中风险

    2010年和2011年度,拟购买资产对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的销售占合并报表销售收入均超过65%,2011年超过87%,2012年1-5月达到约97%,存在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均为世界五百强法国圣戈班集团旗下的独资企业。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前身是徐州钢铁集团,现隶属于法国圣戈班穆松桥股份有限公司(Saint-Gobain PAM),注册资本48,337.11万元,注册地址为徐州市东郊下淀杨庄,主要经营铸铁管、铸铁、焦炭及烧结、球团等钢产品,年销售额约26亿元,年需采购的铁精粉约200万吨;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8,500万元,注册地为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主要生产球墨铸铁管及相关配件、水阀、取水管等,年销售额约13亿元。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信誉度高,付款及时,徐楼矿业应收账款回收期约为1个月,徐楼矿业加大与其业务量,可以加快回款速度,有效降低坏账风险;另一方面,徐楼矿业矿石属于碱性矿石,可以有效降低后续冶炼成本,且存在伴生有益元素,适宜于铸造管道,是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及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的理想原材料,徐楼矿业选矿技术成熟,通过选矿可有效控制有害杂质,铁精粉质量稳定,可以满足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的要求。因此,徐楼矿业与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在长期业务合作中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每年需采购的铁精粉约200万吨,虽然徐楼矿业是靠近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的规模最大的铁精粉生产企业,但徐楼矿业向其供应的铁精粉仅占其采购量的10%左右,无法满足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的需求,徐楼矿业一般采用含运费的销售定价模式,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距离徐楼矿业仅约80公里,交通便利,运输成本较低,且销售回款及时,因此徐楼矿业逐步加大了对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的销售量,导致拟购买资产客户集中度逐步提高。

    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与徐楼矿业一般按照铁精粉的市场价格每月签订一次铁精粉买卖合同,当铁精粉价格波动较为剧烈时半个月签订一次铁精粉买卖合同,每次合同约定的铁精粉销售量为1至2万吨,徐楼矿业按照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供货。

    拟购买资产销售客户高度集中,且铁精粉买卖合同期限较短,对维系供求关系的约束力较弱,如未来不能有效维系客户关系造成客户减少对徐楼矿业的采购或者流失,将给上市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3、在建矿山投产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下转A34版)

    交易对方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74号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74号
    山东省地矿测绘院济南市泉城路118号济南市二环东路11101号
    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3层304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6号天洋运河壹号D2栋
    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宁阳县罡城镇项目聚集区山东省宁阳县罡城镇项目聚集区
    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万寿宾馆B座10号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6号天洋运河壹号D2栋
    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三区一号燕翔大厦252室济南市东环国际广场C座2402室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
    褚志邦山西省娄烦县娄烦镇北大街46号山西省娄烦县娄烦镇北大街46号

    本报告书摘要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组报告书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泰复实业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409

    山东省地矿局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鲁地控股山东鲁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矿测绘院山东省地矿测绘院
    山东华源山东华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正润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宝德瑞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地利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投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鲁地投资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徐楼矿业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娄烦矿业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
    丰原集团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丰泰生物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辰信集团辰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第二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第三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第五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第六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第七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第八地质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第二水文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第三水文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八〇一水文大队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聚益科投资、正科投资聚益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正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正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鲁地珠宝山东鲁地珠宝有限公司
    娄烦申太选厂娄烦县申太选矿有限公司
    鲁地普惠山东鲁地普惠矿业有限公司
    金岭矿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纬基投资深圳市纬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蚌埠污水厂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莱州金盛莱州金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鲁地控股、山东省国投、北京正润、宝德瑞、山东地利、山东华源、地矿测绘院、褚志邦
    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交易对方中,鲁地控股和地矿测绘院同受山东省地矿局控制,山东地利、宝德瑞为北京正润的控股子公司,故鲁地控股和地矿测绘院互为一致行动人,山东地利、宝德瑞和北京正润互为一致行动人
    拟出售资产本公司持有的丰泰生物100%股权
    资产出售本公司将持有的丰泰生物100%股权按评估值出售给北京正润
    拟购买资产发行对象拥有的鲁地投资100%股权、徐楼矿业49%股权及娄烦矿业40%股权。其中鲁地控股持有鲁地投资56.82%股权、北京正润持有鲁地投资19.29%股权、山东省国投持有鲁地投资13.54%股权、宝德瑞持有鲁地投资7.22%股权、山东地利持有鲁地投资3.13%股权;山东华源持有徐楼矿业42.47%股权、宝德瑞持有徐楼矿业6.53%股权;地矿测绘院持有娄烦矿业30%股权、褚志邦持有娄烦矿业10%股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拟购买资产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出售资产和拟购买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公司将持有的丰泰生物100%股权出售给北京正润,同时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拟购买资产
    交割日指交易各方完成交割之当日,该日期由交易各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另行协商确定
    损益归属期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产出售协议》本公司与北京正润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交易合同《资产出售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
    齐鲁证券、独立财务顾问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信评估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国友大正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经纬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环保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根据2011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保有资源储量探明资源储量减去动用储量所剩余的资源储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经济基础储量与资源量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后的资源储量之和
    矿石损失率在矿床开采过程中损失的工业储量与总工业储量之比的百分数
    品位矿石中有用成分的质量与矿石质量之比,常用百分数表示
    贫化率在开采过程中,因混入废石和在个别情况下高品位粉矿的流失而造成矿石品位降低的百分率
    选矿回收率在选矿过程中,选出的精矿中金属量或有用矿物与原矿中金属量或有用矿物的比率
    采矿回采率采出的纯矿石量与工业储量之比的百分数
    TFe铁矿石中铁全部元素含量
    核定产能采矿权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能力
    地质勘查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以寻找和评价矿产为主要目的的矿产地质勘查
    平巷与地面不直接相通的水平巷道

    股东名称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前

    (股)

    本次发行

    (股)

    本次发行后

    (股)

    发行后

    持股比例

    鲁地控股0113,060,314113,060,31423.92%
    地矿测绘院015,145,19015,145,1903.20%
    山东华源071,212,50671,212,50615.06%
    北京正润038,383,20038,383,2008.12%
    宝德瑞025,315,66125,315,6615.36%
    山东地利06,228,0676,228,0671.32%
    山东省国投026,941,86326,941,8635.70%
    褚志邦05,048,3965,048,3961.07%
    合计0301,335,197301,335,19763.75%

      独立财务顾问 :

      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