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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40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2012年上半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对下半年的经营预测,公司拟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如下调整: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预计201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前)预计201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后)调整额(万元)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总计不超过1.5亿总计不超过2.5亿10000
    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出租厂房总计不超过100万总计不超过100万0
    销售商品 总计不超过30万30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员工宿舍总计不超过110万总计不超过110万0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陆永华、陆永新、虞海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账面上留存部分闲置资金,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全资设立LINYANG ENERGY AUSTRALIA PTD LTY (林洋澳洲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澳洲注册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澳洲新能源”),注册地为澳大利亚墨尔本,主要从事光伏系统类产品设计、销售、服务,光伏电站工程及能效管理等业务(待定)。

    澳洲新能源投资总额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林洋电子全部以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投资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之内(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第二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2年10月16日在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41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2年度公司预计向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销售成品散件、材料及提供加工服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向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乐光电”)出租办公用房及提供配套管理服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向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租赁宿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

    2012年从上半年关联交易完成的情况来看,关联交易在预计范围内进行,但是随着国网公司招标规模进一步扩大与市场对于电能表及系统终端类产品需求的增加,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2012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其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范围进行调整。

    2、预计要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预计201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前)预计201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后)调整额(万元)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总计不超过1.5亿总计不超过2.5亿10000
    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出租厂房总计不超过100万总计不超过100万0
    销售商品 总计不超过30万30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员工宿舍总计不超过110万总计不超过110万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

    (1)林洋电子持有江苏华源50%的股份,江苏宁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持有江苏华源50%的股份,江苏宁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与本公司无其它关联关系。

    (2)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为林洋电子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3)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为林洋电子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天元东路188 号

    注册资本:27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宗仪

    主营业务:电子式电能表的生产与销售

    (2)公司名称: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华石路612 号

    注册资本:5.2 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华

    主营业务:LED 蓝宝石晶体长晶、加工及LED 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3)公司名称: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62 号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陆永华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截止目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分别与江苏华源、华乐光电、华虹电子签署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或协议。定价原则:与华源的关联交易按照订单价格的85%-90%核算成本,并以此为基础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向本公司采购的价格;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整合各方面的市场及经营资源,与江苏华源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但定价原则符合江苏华源的实际情况与业务模式,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为华乐光电提供办公用房出租,原出租给韩华新能源的办公用房租到期后,公司与华乐光电协商后以市场价租给对方;公司向华乐光电销售的商品系华乐光电新建厂区应用LED灯产品,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3、公司向华虹电子租用宿舍,因公司目前员工较多,公司处于经济开发区宿舍用房资源紧张。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项关联交易调整议案提交于2012 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在审议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时3 位关联方董事:陆永华先生、陆永新先生、虞海娟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沈凯平先生,以及3 位独立董事:顾寅章先生、傅羽韬先生、沈蓉女士同意该项议案。公司3 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

    1、2012年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金额由不超过1521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240万元,其中江苏华源不超过25000万元、华乐光电不超过130万元、华虹电子不超过11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定价原则及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根据2012年调整后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与相关关联方签订2012年《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林洋电子调整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林洋电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林洋电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调整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42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账面上留存部分闲置资金,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该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1年以内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银行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控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2 年9 月27日召开的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五、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1、林洋电子《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林洋电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林洋电子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43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海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能更好的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上最新的市场信息,公司拟全资设立LINYANG ENERGY AUSTRALIA PTD LTY (林洋澳洲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澳洲注册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澳洲新能源”),注册地为澳大利亚墨尔本,主要智能电表及智能电网系统类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智能电网系统集成;照明器具、光电元器件、LED驱动电源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与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光伏电气、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新能源、节能环保相关产品及零配件的研发、设计、销售、服务;光伏系统类产品设计、销售、服务,光伏电站工程及能效管理等业务(R&D,Trade and service)。

    澳洲新能源投资总额1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林洋电子全部以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LINYANG ENERGY AUSTRALIA PTD LTY (林洋澳洲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澳洲注册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总额:100万美元

    注册资金:50万美元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墨尔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智能电表及智能电网系统类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智能电网系统集成;照明器具、光电元器件、LED驱动电源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与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光伏电气、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新能源、节能环保相关产品及零配件的研发、设计、销售、服务;光伏系统类产品设计、销售、服务,光伏电站工程及能效管理等业务(R&D,Trade and service)。

    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序号股东名称投资总额(美元)注册资本(美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
    1林洋电子1,000,000500,000100货币自有资金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随着新能源的发展,智能电网越来越被各国重视,建设节能、环保、高度智能化的电网成为世界各国电网革新的重点,近年来欧美各国纷纷着力于智能电表的安装以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推广。公司将借助在国内智能电网及新能源领域的品牌、技术、质量及国际化团队优势,通过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快速进军海外智能电网、新能源及节能照明市场,同时提供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服务,为推广绿色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低碳绿色环境贡献力量。同时,由于美国、德国对国内光伏行业启动了双反,未来澳洲市场将越来越受关注,澳洲新能源的成立,也将成为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一个平台,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未来效益和战略发展产生长期的影响。

    由于澳洲新能源是公司在海外成立的第一家子公司,在成立初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公司将全程咨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海外律师团队,同时及时了解海外智能电网、新能源及节能照明相关政策,紧跟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公司各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组合,使市场尽快启动,从而为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44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2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2012年上半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对下半年的经营预测,公司拟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如下调整: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预计201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前)预计201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后)调整额(万元)
    江苏华源销售商品总计不超过1.5亿总计不超过2.5亿10000
    华乐光电出租厂房总计不超过100万总计不超过100万0
    销售商品 总计不超过30万30
    华虹电子租赁员工宿舍总计不超过110万总计不超过110万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账面上留存部分闲置资金,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45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0日(星期三)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0月10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表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虞海娟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四、其他事项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权登记日的在册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2点规定的相关证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3、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