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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2012-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8),因工作人员在编制文件时出现疏忽,致使上述公告中有关公司2012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填写错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公告原文: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额度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3亿元,已于2012年9月14日到账,发行票面利率为5.6%,期限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更正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额度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2.5亿元,已于2012年9月14日到账,发行票面利率为5.6%,期限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由此给投资者和信息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避免此类失误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