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于2012年9月17日裁定批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临2012-062号公告)。
一、根据公司重整工作安排,管理人委托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川乐山欣盛金通拍卖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公司”)51%股权,最终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6,900万元竞得了特种公司的51%股权(公司临2012-046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特种公司已经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工商局完成了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与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冻结金顶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23%,共计80,265,090股,并将上述冻结股份(准确数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实际划转的数额为准)划转至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公司临2012-064号公告)。
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上述股份已经完成冻结并全部划转至公司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共计80,265,090股。
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进行股份处置及后续工作。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