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6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10:30分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14,767,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为天富电力集团委托债权投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天富电力集团委托债权投资提供总计不超过2亿元担保。
关联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5,056,6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79%;反对1,795,900.0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6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2年9月29日上午11:3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
本总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1,532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亿壹仟伍佰叁拾贰万元),其中含三大主机价。
本总承包合同下的建设规模为: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建设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交钥匙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的设计管理(业主授权)、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输、建筑、安装、调试、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性能试验、设备培训、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合同签订并在承包商提交有效财务收据后,经业主30天内审核无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之后分别在30天内、60天内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2%款项,上述款项合计为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
同时,根据总承包合同附件:《关于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总承包合同延期付款协议》, 当每笔工程进度款满足付款条件时,承包商将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提交付款里程碑节点或控制节点核实申请,我公司收到承包商满足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后,我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承包商延期付款,在满足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前提下,承包商同意我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双方确认的延期付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全部延期款项最终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07月1日。每一笔延期付款的利息自里程碑支付节点确定的付款日起开始计息,每笔延期付款暂按该笔延期付款当时计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基准年利率上浮10%计息。
本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程伟东先生表示其未充分了解该议案情况,故放弃此议案表决。
2. 关于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8,4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柒拾万元),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四大管道及附件的供货和空冷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建筑、安装、分部调试、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本总承包合同下的建设规模为: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建设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合同签订并在承包商提交有效财务收据后,经业主30天内审核无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之后分别在30天内、60天内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2%款项,上述款项合计为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
同时,根据总承包合同附件:《关于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延期付款协议》, 当每笔工程进度款满足付款条件时,承包商将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提交付款里程碑节点或控制节点核实申请,我公司收到承包商满足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后,我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承包商延期付款,在满足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前提下,承包商同意我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双方确认的延期付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全部延期款项最终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07】月【01】日。每一笔延期付款的利息自里程碑支付节点确定的付款日起开始计息,每笔延期付款暂按该笔延期付款当时计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基准年利率上浮10%计息。
本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程伟东先生表示其未充分了解该议案情况,故放弃此议案表决。
3.关于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2年10月24日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8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6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2年9月29日上午11:3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
本总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1,532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亿壹仟伍佰叁拾贰万元),其中含三大主机价。
本总承包合同下的建设规模为: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建设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交钥匙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的设计管理(业主授权)、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输、建筑、安装、调试、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性能试验、设备培训、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合同签订并在承包商提交有效财务收据后,经业主30天内审核无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之后分别在30天内、60天内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2%款项,上述款项合计为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
同时,根据总承包合同附件:《关于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总承包合同延期付款协议》, 当每笔工程进度款满足付款条件时,承包商将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提交付款里程碑节点或控制节点核实申请,我公司收到承包商满足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后,我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承包商延期付款,在满足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前提下,承包商同意我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双方确认的延期付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全部延期款项最终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07月1日。每一笔延期付款的利息自里程碑支付节点确定的付款日起开始计息,每笔延期付款暂按该笔延期付款当时计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基准年利率上浮10%计息。
本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8,4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柒拾万元),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四大管道及附件的供货和空冷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建筑、安装、分部调试、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本总承包合同下的建设规模为: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建设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合同签订并在承包商提交有效财务收据后,经业主30天内审核无误,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之后分别在30天内、60天内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2%款项,上述款项合计为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
同时,根据总承包合同附件:《关于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延期付款协议》, 当每笔工程进度款满足付款条件时,承包商将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提交付款里程碑节点或控制节点核实申请,我公司收到承包商满足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后,我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承包商延期付款,在满足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前提下,承包商同意我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双方确认的延期付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全部延期款项最终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07】月【01】日。每一笔延期付款的利息自里程碑支付节点确定的付款日起开始计息,每笔延期付款暂按该笔延期付款当时计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基准年利率上浮10%计息。
本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2年10月24日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8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6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4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1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2年 10月24日上午 10:30 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 否 |
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见编号为2012-临061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10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 2012年 10月23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9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
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2-临06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总承包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一、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11:30分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0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程伟东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与上海电气集团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总承包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
2)、建设规模: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
3)、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4)、工期以1#机组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起算,一号机组于2015年3月底之前并网发电,二号机组于2015年6月底之前并网发电。
5)、价格和工作范围:
本总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1,532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亿壹仟伍佰叁拾贰万元),其中含三大主机价。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兴义路8号万都中心30楼
注册资本:1,282,362.67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营业务: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也产品的涉及、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
2、建设规模: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
3、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4、工期:以1#机组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起算,一号机组于2015年3月底之前并网发电,二号机组于2015年6月底之前并网发电。
5、价格和工作范围:
本总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1,532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亿壹仟伍佰叁拾贰万元),其中含三大主机价。
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交钥匙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的设计管理(业主授权)、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运输、建筑、安装、调试、机组168小时试运行、性能试验、设备培训、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业主无须再向承包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上海电气对本工程承担质量、进度、安全、性能考核的责任;但上海电气不承担与业主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分包商或供应商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6、延期付款
根据总承包合同附件:《关于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总承包合同延期付款协议》, 当每笔工程进度款满足付款条件时,承包商将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提交付款里程碑节点或控制节点核实申请,我公司收到承包商满足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后,我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承包商延期付款,在满足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前提下,承包商同意我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双方确认的延期付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全部延期款项最终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07月1日。每一笔延期付款的利息自里程碑支付节点确定的付款日起开始计息,每笔延期付款暂按该笔延期付款当时计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基准年利率上浮10%计息。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缓解了公司建设2×660MW电厂所需的巨大资金压力,使公司在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快速建设新的电源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的发电装机规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满足地区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装备制造业最大的企业集团之一,具有设备总成套、工程总承包和提供现代装备综合服务的优势。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销售收入始终位居全国装备制造业第一位。其在电力设备、工程总承包方面经验丰富、业绩良好,具备项目总承包能力。
2、在本次签订的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延期付款协议,我公司可自主选择在付款节点是否延期支付,缓解了本公司资金压力。
3、若国内经济出现剧烈变化,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会带来市场用电量下降,造成本合同所涉及电厂经济效益下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11:30分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0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程伟东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660MW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
2)、建设规模: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
3)、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4)、工期:开工日期以满足开工条件 (空冷岛浇筑第一方混凝土)起算,至空冷岛分部调试完成,1#机组工期至2015年3月底, 2台机组工期至2015年6月底。
5)、价格和工作范围: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8,4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柒拾万元),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四大管道及附件的供货和空冷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建筑、安装、分部调试、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丰台区海鹰路9号2号楼
注册资本:6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青松
主营业务:电力、石化、市政、港口、冶金、矿山、工业建筑等大型钢结构产品、抓斗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管状带式输送机,长距离曲线胶带输送机等大型装卸运输设备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
2、建设规模: 规划容量2×660MW超临界电站工程。
3、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现场。
4、工期:开工日期以满足开工条件 (空冷岛浇筑第一方混凝土)起算,至空冷岛分部调试完成,1#机组工期至2015年3月底, 2台机组工期至2015年6月底。工期要求详见合同条件及附件02-[工程进度表]。
5、价格和工作范围: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8,4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肆佰柒拾万元),承包商承诺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四大管道及附件的供货和空冷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运输、建筑、安装、分部调试、技术服务、配合达标投产、质保期保修及完成修补其由于承包商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业主无须再向承包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延期付款
根据总承包合同附件:《关于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延期付款协议》, 当每笔工程进度款满足付款条件时,承包商将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我公司提交付款里程碑节点或控制节点核实申请,我公司收到承包商满足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后,我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承包商延期付款,在满足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前提下,承包商同意我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双方确认的延期付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全部延期款项最终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15】年【07】月【01】日。每一笔延期付款的利息自里程碑支付节点确定的付款日起开始计息,每笔延期付款暂按该笔延期付款当时计息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基准年利率上浮10%计息。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缓解了公司建设2×660MW电厂所需的巨大资金压力,使公司在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快速建设新的电源项目。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的发电装机规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满足地区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华电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而成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金6.2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是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钢结构工程、煤化工工程和海洋风电工程的系统设计、核心装备研发制造以及工程EPC总承包,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国内外电力、煤炭、石化、矿山、冶金、港口、水利、城建等工程建设与运营领域。具备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在本次签订的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延期付款协议,我公司可自主选择在付款节点是否延期支付,缓解了本公司资金压力。
3、若国内经济出现剧烈变化,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会带来市场用电量下降,造成本合同所涉及电厂经济效益下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富发电厂一期2×600MW级工程项目四大管道成套供货及空冷岛总承包合同》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