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2-26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9月21日公告,会议于2012年10月9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总股本114,479,028股,其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持股32,714,02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余81,765,000股为社会公众股股份。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3471402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0.32%。本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和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董事会邀请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人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同意票3471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胡宗亥律师和张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