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6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8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刘学智先生、吕启涛先生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深圳市大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该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 十 月 十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8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9日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监事会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披露名单一致。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 十 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于秀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红波、于秀峰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族激光
股票代码:002008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公司董事会秘书:杜永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琳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公司电话:0755-86161340
公司传真:0755-86161327
公司网址:http://www.hanslaser.com/
电子信箱:bsd@hanslaser.com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委托投票权。
3、 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10月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王红波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王红波先生:生于1969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学系,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国注册会计师(CCPA)。先后任职于国家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结算中心副经理、集团监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部品事业本部财务总监、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TCL创投董事总经理。现任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秀峰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于秀峰先生:生于1964年,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深圳市第四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第四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委员、深圳市(法制办)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亚洲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南京大学兼职研究员、深南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大族激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国际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国际投融资商会副会长、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香港中小企业总会名誉会长。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且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投了赞成票;出席了2012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2年10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2年10月22日和2012年10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
收件人: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2
公司电话:0755-86161340
公司传真:0755-8616132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 王红波 于秀峰
2012年10月9日
附件: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及/或于秀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 |||
1.3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工具的分配情况 | |||
1.4 | 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 |||
1.5 | 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
1.6 |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
1.7 |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8 |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 |||
1.9 |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工具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1.11 |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 |||
议案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议案三 | 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0月25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红波先生、于秀峰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同日刊登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3、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5:00至2012年10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10月1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1.3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工具的分配情况
1.4 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1.5 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6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1.7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1.9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工具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1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1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议案2、3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0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2、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008 | 大族投票 | 买入 | 对应委托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00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 | |
总表决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元 |
议案一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1.00元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1.2 |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 1.02 |
1.3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工具的分配情况 | 1.03 |
1.4 | 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 1.04 |
1.5 | 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1.05 |
1.6 |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1.06 |
1.7 |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 |
1.8 |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 1.08 |
1.9 |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工具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1.09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1.10 |
1.11 |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 1.11 |
议案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3.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2008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大族激光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15:00至2012年10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琳、袁杏娟
2、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3、传真号码:0755-86161327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 十 月十日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12年10月19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大族激光”(002008)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3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 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授予数量 | |||
1.3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工具的分配情况 | |||
1.4 | 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 | |||
1.5 | 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
1.6 |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 |||
1.7 |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8 |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 |||
1.9 |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工具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1.11 |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 |||
议案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议案三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