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2—028
债券代码:122031 债券简称:09天房债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10月19日开始支付2011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18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年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9天房债
3、债券代码:122031
4、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5、债券期限:3年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3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起息日:自2009年10月19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0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8、利息登记日:2010年至2012年每年10月19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9、付息日:2010年至2012年每年的10月19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0、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AA+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9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二、本次还本付息相关事宜
1、债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6日(最后交易日)
2、兑付停牌日:2012年10月17日
3、兑付、兑息资金发放日:2012年10月19日
4、摘牌日:2012年10月19日
5、本息支付办法
⑴、公司已与登记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登记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登记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
⑵、登记公司在收到相应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登记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可于兑付机构领取相应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兑付的本金:本次兑付的本金为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2、本次兑付的利息:按照《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0%。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73元(含税),兑付本息金额107.30元/张(利息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58.4元。
3、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2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9天房债”持有人。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收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对于债券持有人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09天房债”(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73元(含税)。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QFII取得的本公司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请截至2012年10月16日收盘时持有“09天房债”的QFII协助本公司办理所得税事宜如下:⑴请截至2012年10月16日收盘时持有“09天房债”的QFII最晚于2012年10月24日前(含当日)填写所附表格(详见附件1)并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原件请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证券部。⑵请上述QFII最晚于2012年10月29日前(含当日),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详见附件2),用途请填写“09天房债纳税款”,由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尽快与本公司证券部确认。
四、本期债券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台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联 系 人:杨新喆、丁艳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邮政编码:30005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 系 人:季环宇、郑锦辉
联系电话:010-66581755
传 真:010-66581751
邮政编码:51802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 系 人:徐瑛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
“09天房债”付息事宜QFII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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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在中国境内名称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国(地区)别 |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6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 |||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 |||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
填写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附件2:
收款银行账户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天津银行第一中心支行
收款银行账号:35800120108006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