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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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122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25日﹑9月1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97)﹑《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1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两公告“二﹑协议的主要内容”之“4﹑加工数量和加工费”内容表述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 “加工产品消耗的原辅材料﹑能源动力﹑包装﹑运输以及人工成本和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属于加工产品成本,由甲方承担。”。
更正后: “除资产折旧以外的全部原辅材料﹑能源动力﹑包装﹑运输以及人工成本等费用,属于加工产品成本,由甲方承担。”。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