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12—018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10日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所持表决的股份77,287,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福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由于公司董事辞职,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77,287,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77,287,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7,287,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由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变更为内资股份制企业的议案;
同意77,287,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冠雄律师和李慧青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正本备置于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电子文档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