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2-3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玉林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
股数447,947,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与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都实业融资的提案》;
表决结果:
表决权总数(股)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447,947,169 | 447,947,169 | 100% | 0 | - | 0 | - | 是 |
同意子公司天都实业拟向信托公司融资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2年,融资
年利率不超过15%。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都实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提案》的提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告临2012-36)
表决结果:
表决权总数(股)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447,947,169 | 447,947,169 | 100% | 0 | - | 0 | -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向曙光 徐春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