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之手” 还投资者公平市场
2012-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 黄世瑾 ○编辑 全泽源
自股改以来,不少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些目的,开出了大而无当的承诺,事后却迟迟不肯如实践诺,以诸多借口逃避拖延,屡伤投资者之心,践踏市场三公原则,已成资本市场一大痼疾。
针对此病,证监会日前开出了“药方”,明确要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承诺事项,特别是未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和检查。让“白条承诺”无处藏匿,可谓大快人心。颇值得期待。
自股改始,公众股东的能量开始逐渐显现。一些公司大股东为达到某些资本运作目的,不得以诸如承诺诸如优质资产等手法来“收买”中小投资者人心。然而,有所求时开出的美好诺言,在目的达成后却束之高阁,对中小投资者的期待目光视而不见,对要求兑现诺言的声音充耳不闻,或者用一些借口来搪塞公众股东,比如资产质量不如预期,或者与关联方债务尚未清理完毕等。更有甚者还玩弄起了文字游戏。如,江钻股份股改时大股东承诺将把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但后来推出的拟注入资产却名不副实,遭到股东抵制后竟不再言及履行承诺,其理由是:大股东提出了将优质资产注入的预案,虽被否决,“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现在,证监会出手对这些超期未履行承诺的上市公司进行整治,利用行政监管的力量补充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力有不逮”的空缺。一方面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清理了证券市场上混乱的预期。如果质地不佳的上市公司都可以给中小投资者“打白条”,允诺比优质公司更好的前景而可以不履行,那么证券市场“三公”原则就如同儿戏。
联想到证监会最近先后公开了IPO和并购重组审核行政许可审核流程和审核进度,或可想象到证券市场的未来发展,就是“行政之手”塑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我们有理由相信,整肃“白条承诺”,应是迈向“三公”坚实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