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琼
面对最严的交规,驾驶者们疑虑重重,“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咋办? ”按照交通法规规定,当黄灯亮起时,任何再越过停车线的车辆都属于闯灯。执行123令后,这些闯黄灯者很可能面临两次将被扣12分、进学习班的命运。
是否所有黄灯都不能闯?在黄灯急刹车和可能引发的后面车辆追尾事故时,执法者和驾驶者该如何选择?这已经成为学术界、执法者最为关注的问题。10月9日,在同济大学主办的“中国城市道路交叉口信号控制的若干基本问题”专题研讨会上,中外专家对“闯黄灯”现象的发生以及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工程系教授杨佩昆认为,“闯黄灯”有时在所难免,如果司机看到黄灯就采取急刹车的措施,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因此法规和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矛盾。上海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上海市路口红绿灯切换时采取了绿闪加黄灯的双重提醒,绿闪已经起到提醒驾驶员注意黄灯将出现、可以减速的作用了。因此,“等黄灯”比“闯黄灯”更安全,交警将对恶意闯黄灯的行为予以严格处罚。对此,杨佩昆反驳:“绿闪和黄灯的性质一样,二者重复了。如果交通规则上没有对绿闪做出规定,那么就不能用绿闪来代替黄灯。”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方守恩指出:“理论上说,黄灯的一部分是绿灯的延续,另一部分则是红灯的警示。黄灯前期允许车辆通过,黄灯后期则禁止车辆通行。”因此,专家们纷纷支招以破解 “黄灯困局”。
其一,杨佩昆率先提出“分割黄灯时间”的设想。即,在停车线后划一条 “黄灯线”,当黄灯亮起时,处于停车线和 “黄灯线”之间的车辆可以通行,未抵达“黄灯线”的车辆必须停车。尽管美国部分地区进行这一尝试,但国内反对者指出,增加道路标线既可能违背中国相关标准,且影响驾驶员的判断。
其二,有专家提议修改交通法规。即,仿效德国,允许车辆在黄灯时间通过路口,但不能超速。比如,当路口限速40公里时,黄灯时长3秒;路口限速40到70公里时,黄灯时长4秒,以有效避免路口出现“进退两难区”。但由于中国司机已经形成将黄灯视为“冲锋信号”的错误做法,此举显然会导致更多安全隐患。
其三,专家指出,取消黄灯,用绿灯闪烁 (绿闪)时间来替代。绿闪时间等同于绿灯,表示可以通行。但反对者指出,黄灯是国际标准,如果修改,可能令驾驶员无法适应。